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哪个国家实现
1、到了明朝,皇帝觉得无论叫什么名字、无论是长期还是临时,留着宰相这样一个权力位置就很不舒坦。所以,明朝皇帝废掉了宰相,由自己亲自管理六部。但直接管理具体事务,皇帝工作就太繁重了。
2、这种思想在战国的大变革时期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是有积极意义的。
3、总之,该书不仅细致分析了韩非子政治思想,而且揭示了其蕴涵的多种理论可能性及相关历史实践,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韩非子政治思想乃至整个传统政治思想资源的视角和途径,也为我们重新认识传统思想与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之间的思想关联提供了一种具有历史眼光的借鉴和反思。
4、而且,当时还有一个严峻的局面,就是黄河不定期泛滥。当时的黄河水系,几乎流经除燕国以外的其他六国。但各国都不想把黄河治理好,如果发生洪水就以邻为壑,把水引到别国去,受罪的还是普通民众。战国末期实现统一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5、韩非子找到两种办法来帮助君主分别处理与民众、与大臣的关系。但国家制定法令,民众就会坚定执行吗?君主使用权术,大臣就不敢伺机报复吗?
6、《民间习俗丨今日冬至,这些民间习俗你都知道吗?》
7、他认为世界万物的本源为“道”,道是没有形状、超时空的永久存在,这是一种唯心论思想。
8、《韩非与法治》全书分为五个部分,计二十章。第一部分包括第四章,主要介绍韩非其人,以及同诸子百家尤其是法家的关系。第二部分包括第八章,以善与恶为框架,阐述韩非的人性思想,比较分析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认为韩非的好利恶害属于性恶论范畴。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二章,以德与法为框架,阐述韩非的法治思想,比较分析商鞅之法,认为韩非既有继承,更有创新和超越,着力补充完善了商鞅有法无术的缺陷。第四部分包括第十六章,以君与臣为框架,阐述韩非的术治思想,比较分析申不害之术,认为由于《申子》一书大部分佚失,只能根据韩非的论述,补充完善了申不害有术无法的不足。第五部分包括第二十章,以官与民为框架,阐述韩非的势治思想,比较分析慎到之势,认为慎到已经具有法术势的全部思想要素,韩非在继承慎到之势的基础上,发展完善了慎到的法、术思想。本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对比关照中西文化关于人性、法治、民本与民主的不同看法。在改革开放的宏大背景下,进行中西比较是有积极意义的,不仅可以古为今用,而且可以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再创中华文明的辉煌。
9、孔子一生都想践行自己的仁政,可君王们并不给他机会,不得已,他只好四处流浪,乃至于公孙不扭、佛肸(bìxī)这种家臣的家臣叛乱招他,他都想去。墨子当年名重一时,越王想招他出仕,墨子说,要我去就得听我的,越王于是断然拒绝,其帝王师之梦遂灭。
10、变革并不是个别的事情,变革在古代中国从未停止,但变革也并不意味着进步,它只意味着权力被最高统治者更牢固地掌握了。
11、提到法家,我们会把它跟恐怖的刑罚捆绑在一起,其实,如果我们把诸子放在一起,有一样鲜明的特征能够一眼把法家辨别出来,这就是“变革”。换句话说,法家最突出的特征是不是严刑峻法,而是主张变革。
12、所以韩非公开主张,君主对民众不能道德感化,而要通过“法”来把赏罚规矩立好,清晰地告诉民众:努力种地打仗就能获得官爵田产,如果作奸犯科,就要坐牢受刑。这样才能聚集民众的力量,提高生产水平和作战水平。
13、墨家的民本思想墨家代表小工商者的利益,提出“兼相爱,交相利”,节用、节葬、节乐和非攻的主张。兼爱”和“非攻”是墨子思想的核心,也是其民本思想的体现。“兼爱”就要人与人相亲相爱,不要相互仇视。“非攻”就是反对战争。墨子认为战争和祸乱的根源在于人们不相爱。
14、 道是变化的,天地是变化的,人是变化的,社会是变化的,治理社会的方式方法也是变化的。但道也有相应的稳定性,这个稳定,就是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在现实中就是法。法就是依着道而建立的。法必须随时代变化,法必须人人遵守。因为认识到万事万物的变化,韩非子、商鞅同老子一样,也是反传统的。韩非子取《老子》‘无为’的思想,《老子》认为处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与方式,只要顺着大道即可。韩非认为无为,落实在君王统治上,应该是无论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测与掌握,此观点还包括施政习惯,统驭方式等,应该阴晴不定,难以掌握。如此才不会反被臣下驾驭,这也就是申不害的“术”。
15、后来法家的观点逐渐出现了。法家学派认为国君为了更好地统治,那就应该务实一点,主动变革。什么能提高国力那就做什么,什么阻碍国力发展就清除掉什么。
16、接下来,我们就围绕下面两个问题来了解韩非的重要意义。
17、 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18、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19、 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20、清朝之前,历史对于韩非的评价是负面的,总把他与秦朝苛政、二世而亡捆绑在一起。汉董仲舒认为,秦之暴虐与韩非有关,“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下也”(《汉书·董仲舒传》)。宋朱熹指出,韩非误导君主,“考之前史,则韩非、李斯惨刻无恩,诖误人主之术,非仁人之所忍言也”(《论督责税赋状》)。汉桓宽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认为韩非死有余辜,“韩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从,卒蹈陷阱,身幽囚,客死于秦。夫不通大道而小辩,斯足以害其身而已”(《盐铁论·刑德》)。汉冯衍认为,应烧毁韩非所有的书籍,彻底抛弃韩非的歪理邪说,“澄德化之陵迟兮,烈刑罚之峭峻;燔商鞅之法术兮,烧韩非之说论。诮始皇之跋扈兮,投李斯于四裔”(《显志赋》)。
21、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22、 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
23、我们总说法家就是要变革,更恰当的说法或许是,古代的变革者往往都是法家。因为法家一定是站在古代最高统治者角度去考虑问题的,而最高统治者的本能是使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强化对国家的控制。即使这种控制在后来已经很严密了,那就努力再找一套更容易被自己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