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月
1、来源: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
2、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3、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保障安全,落实责任
5、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6、2022年4月30日16时30分左右,某送变电建设公司在南方500kV某某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开展一次设备安装作业,在进行刀闸调试时,2名作业人员高空坠落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左右死亡。
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管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8、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9、确保所有机械运作部件都已经安装好适当的防护装置。
10、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1、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形成和谐稳定安全态势,为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创造安全发展环境,坚决维护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4、货物不应高过于驾驶舱的高度。
15、2006年6月安全月的主题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16、电力作业“十不干”19字记忆法
17、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18、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0、1991年-2001年开展安全周活动;
二、安全生产月标语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2、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
3、4月17日12时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地面联建楼一楼北澡堂发生火灾,致4人遇难。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4、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风尚
5、4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现场看到,现场道路已被封闭,坍塌的楼房已被拆除,现场无人员伤亡。
6、应急、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现场紧急救援,截至下午15时30分现场救援共救出12人,其中轻微伤和轻伤9人、死亡3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现场死亡)。现场一名亲历者对记者说,“像地震一样,错二十秒我就被拍进去了……”
7、主题“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8、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9、项目部要及时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0、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1、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据统计,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13、主题“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4、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15、●活动时间是:6月1日至6月30日。
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8、●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19、以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目的
20、保障安全,落实责任。
三、安全生产月是每年的几月
1、第十九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是我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
3、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和谐发展。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6、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
7、安全生产月是每年的6月份。
8、进一步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9、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11、●参加“应急管理知识线上马拉松”、校园安全文化节、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
12、●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现场及线下宣传活动,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
13、第九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
15、禁止站在吊举物下方。
16、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公司法人担任,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生产、安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会议要统一思想,确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办法等。
17、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8、各单位、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
19、第十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0、确保恰当的接线和接地方式。
四、安全生产月心得体会
1、料箱料架大小不不铲。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3、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建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通过综合分析,制订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5、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开始于2002年。规定每年的6月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2003年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2004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005年遵章守法关爱生命2006年安全发展国泰民安2007年综合治理保障平安2008年治理隐患防范事故2009年关爱生命安全发展2010年安全发展预防为主2011年安全责任重在落实2012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2013年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2014年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2015年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2016年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2017年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2019年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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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利用宣传栏、张挂条幅、下发通知等方式,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家喻户晓。
10、进行一次全员性消防演练。
1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牢靠,不铲。
12、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3、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14、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15、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16、主题“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
17、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
18、第七十八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19、第20个“安全生产月”
20、应急系统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及其他社会公众,请选择(地方入口)。
五、安全生产月小报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3、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落实本工地各科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决定成立常设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月”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
5、第12个“安全生产月”
6、1980年6月开始。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1980年开展的安全月活动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不好,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
7、我项目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对工地现场进行翻箱倒柜的排查,及时查找出事故隐患,订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8、企业要图强,安全要跟上。
9、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0、从1991年开始,全国安委会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1991是“八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开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一年。为了保证“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给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6月17日至23日,全国安委会首次开展了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11、●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以及企业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规章制度情况。
1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13、在进行维修和维护前一定要遵循上好安全挂锁的程序。
14、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5、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16、第七十一条监察机关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17、使用恰当的个人防护配备。
18、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0、4月29日凌晨3时40分许,中铁十六局集团承建的北京某项目工地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名施工工人不幸遇难,3人受伤。